
京卫医字[2011]217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是服务于北京市体检行业的综合信息平台,2009年由我局立项建设,现已通过终期验收即将正式投入使用。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由北京市体检网、体检统计系统、专项体检业务系统三部分组成。截至目前,已取得健康体检执业资质的177所医疗机构及承担专项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的成员单位。现就加强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应用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应用和管理工作,指定专(兼)职人员落实体检统计上报工作和体检网信息采编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为体检统计上报工作(网络直报)提供必要条件,正确使用并保管好CA电子证书。
承担专项体检(药品从业人员体检、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出租车驾驶员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等)的医疗机构应使用专项体检业务系统上报业务数据。专项体检业务系统由北京市体检中心提供免费安装。
二、层级培训,依法上报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妥善安排师资参加全市专业培训,并在本机构内对相关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录入、填报等各项工作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在体检法定报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见附件1),上报的数据应准确有效,不得拒报、漏报、迟报和瞒报,同时做好统计台帐。
三、及时更新,加强宣传
北京市体检网是对外展示体检行业的重要窗口。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北京市体检网信息采编要求(见附件2)做好体检行业相关信息的采编工作,勤于更新,加强自我宣传,充分发挥北京市体检网的整体效能。
网站采编的信息分为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静态信息一次性报送,动态信息随时报送。静态和动态信息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由医疗机构体检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体检科公章后传真至北京市体检中心。上报的采编信息经过编审后,将在北京市体检网相应栏目内展示。
请各有关医疗机构于2011年9月2日前将网站信息采编的静态信息以及体检统计员、体检网通讯员信息(姓名、电话、电子邮件)上报至北京市体检中心。
联系人:刘雅茜(统计) 电话(兼传真):87207143
张佳(网站采编) 电话(兼传真):68016989
电子邮箱:zhangjia@bjtjzx.com
附件1、北京市体检统计系统数据上报要求
附件2、北京市体检网信息采编要求
二 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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