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精神,为指导各医疗机构从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常用检查方法、检查部位、观察条件、诊断要求和参考标准及重要细节显示、数字图像介质、规格等环节加强医学影像图像质量控制,规范CT检查,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所称CT图像,是指合格及以上质量的CT图像。
第一部分 共享阅读条件及要求
一、检查范围及防护要求
(一)检查范围
头部、颈部、胸部、腹部、盆腔、脊柱及四肢。
(二)防护要求
遵循GBZ165-2005中规定的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二、共享软阅读要求
(一)图像阅读工作站
1.具备Dicom3.0格式的数字图像阅读及后处理功能。
2.显卡灰阶输出大于10bit。
3.具备CD-R阅读驱动器。
(二)图像信息
CT图像应显示检查医疗机构名称、受检者基本信息、成像参数、体位、成像时间、辐射剂量参数等。
(三)存储格式
CT图像应符合Dicom3.0存储格式的数字图像信息。
(四)阅读环境要求
诊断室照度小于100lux,显示器表面无直射光。
三、共享硬拷贝阅读要求
(一)硬拷贝格式
CT图像硬拷贝尺寸应适合于观察受检部位。
(二)图像信息
CT图像应显示检查医疗机构名称、受检者基本信息、成像参数、体位、成像时间、辐射剂量参数。
(三)观察条件
1.观片灯箱的亮度大于或等于2000cd/ 。
2.观片灯光源颜色为白色(含色温大于6500k以上的光源),并且具有良好的均匀性。
(四)阅读环境要求
诊断室照度小于100lux,观片灯箱表面无直射光。
第二部分 图像资料共享要求
一、 颅脑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全部大脑、小脑、脑干及相应层面骨质结构;两侧对称结构应在同一扫描层面显示;灰白质对比清楚,基底节能够显示,脑室结构清晰显示,增强扫描时主要血管结构清晰显示。
2.窗宽窗位
软组织窗:窗宽80~100HU,窗位35HU;
骨窗:窗宽1500~4000HU,窗位500~700HU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由颅底向上连续扫描至颅顶
2.扫描模式:常规应用逐层扫描(sequential scan);必要情况下可采用螺旋扫描(helical scan)
3.线束准直:(0.5~5mm)×探测器排数
二、颈部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颈部相应受检组织及器官;两侧对称结构应在同一水平显示;颈内动脉、颈内静脉清晰显示;气体~组织界面、脂肪~肌肉界面清晰显示。
2.窗宽窗位
软组织窗: 窗宽300~400HU,窗位30~50HU
骨窗: 窗宽1500~2500HU,窗位300~500HU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颅底向下至胸廓入口。
2.扫描模式:逐层扫描或螺旋扫描,常规增强扫描。
3.线束准直:(0.5~5mm)×探测器排数。
4. 矩阵及扫描野:矩阵不小于512×512,应用小扫描野进行扫描。
三、胸部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全部肺组织、纵隔结构、胸壁结构。
肺窗:气管和主支气管壁清晰显示;距胸膜25px以内小血管能够显示;叶间裂显示。
纵隔窗:纵隔内大血管清晰显示;纵隔胸膜边缘清晰显示;气管和支气管内壁清晰显示;胸内食管显示。
骨窗:必要时提供骨窗,显示骨结构。
2.窗宽窗位
肺窗:窗宽1000~2000HU,窗位-700~-500HU;
纵隔窗:窗宽300~400HU,窗位30~50HU;
骨窗:窗宽1000~2000HU,窗位300~500HU。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由胸廓入口至后肋膈角底。
2.扫描模式:螺旋扫描。
3.线束准直:(0.5~5mm)×探测器排数。
四、腹部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整个受检范围内的器官及结构;两侧对称结构应在同一扫描层面显示;肝脏、胰腺、脾脏和双侧肾脏清晰显示;胆囊壁和肝内血管清晰显示;胆总管胰内段清晰显示;腹部大血管清晰显示,消化道壁显示。
增强扫描的期相,应能满足疾病诊断需求。
肝脏增强扫描动脉期主动脉明显强化,肝静脉处于低密度,门静脉期门静脉、肝静脉明显强化。
肾脏增强扫描肾皮质期肾皮质明显强化,皮质、髓质分界清楚,髓质期肾脏明显强化,皮髓质无明显分界,排泌期肾盂及近端输尿管有对比剂充盈。
2.窗宽窗位:窗宽150~450HU,窗位35~80HU。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常规自膈顶至髂骨嵴,根据临床需求适当调整扫描范围。
2.扫描模式:螺旋扫描。肝脏增强扫描,至少包括动脉期和门静脉期,必要时加扫延迟期;肾脏增强扫描,至少包括皮质期、髓质期,必要时加扫排泌期。
3.线束准直:(0.5~5mm)×探测器排数。
五、盆腔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全部受检范围内的器官及结构;两侧对称结构应在同一扫描层面显示;膀胱轮廓、直肠显示;男性的前列腺或女性的子宫能够显示,脂肪-软组织界限清楚;增强扫描时,盆腔大血管清晰显示。
2.窗宽窗位:窗宽250~450HU,窗位35~80HU。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常规髂骨嵴水平至耻骨联合下缘,根据临床需求适当调整扫描范围。
2.扫描模式:螺旋扫描。
3.线束准直:(0.5~5mm)×探测器排数。
六、脊柱
脊椎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相应部位的全部椎体及附件。两侧对称结构应在同一层面显示。应提供矢状和必要的冠状重组图像。骨皮质、骨小梁、椎小关节、椎间孔、椎间盘和周围软组织清晰显示。
2.窗宽窗位
骨窗:窗宽1000~2000HU,窗位250~450HU;
软组织窗:窗宽250~400HU,窗位40~60HU。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
颈椎:颅底至胸1椎体下缘;
胸椎:颈7椎体上缘至腰1椎体下缘;
腰椎:胸12椎体上缘至骶1椎体下缘;
骶尾椎:腰5椎体上缘至臀底。
2.扫描模式:螺旋扫描(必要时增强扫描)。
3.线束准直:(0.5~5mm)×探测器排数。
椎间盘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扫描范围内的上位椎弓下缘至下位椎弓上缘。两侧对称结构应在同一扫描层面显示。椎间盘显示清楚;骨皮质、骨小梁清晰显示。周围软组织清晰显示。
2.窗宽窗位
软组织窗:窗宽250~400HU,窗位40~90HU;
骨窗:窗宽1000~2000HU,窗位300~500HU。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根据临床需求设置。
2.扫描模式:逐层扫描,应平行于椎间隙;螺旋扫描后采用平行于椎间隙重组。
3.线束准直:(0.5~3mm)×探测器排数。
七、四肢
(一)影像要求
1.显示结构:包括需要检查的骨、关节及相应的周围软组织。对称结构应在同一层面显示。骨皮质、骨小梁清晰显示。周围软组织清晰显示。
2.窗宽窗位
软组织窗:窗宽300~500HU,窗位40~60HU;
骨窗:窗宽1000~2000HU,窗位300~500HU;
3.提供必要的冠状和/或矢状重组图像。
(二)扫描技术要求
1.扫描范围:相应的受检部位及邻近关节。对于特殊病变且体位允许的情况下,应该两侧对称扫描。
2.扫描模式:逐层扫描或螺旋扫描(必要时增强扫描)。
3.线束准直:(0.5~5mm)×探测器排数。
第三部分 补充注意事项
一、扫描参数(kVp、mAs、FOV等)应与受检者的体型大小和扫描部位相适应,特别是儿童受检者。
二、应控制检查中产生的运动伪影,如在检查前进行必要的屏气训练;对于可能影响扫描部位成像效果的邻近肢体应尽量移出扫描野。
三、常规提供横轴位图像,层厚不大于5mm,根据不同检查目的可使用恰当的算法和相应窗技术,对于精细的器官结构要选取合适的薄层扫描及重组方式。
四、本指南所列出窗宽、窗位为参考值,实际应用以满足所需观察的结构及病变清晰显示为准。
五、胶片应选取14×17 ,每张胶片显示影像不超过30幅,推荐使用不超过20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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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医院